联系方式
联系人:张守迎
执业单位: 山东铭星律师事务所
执业证号13713199810683212
电话: 13953932553  
邮箱:523093240@.qq.com
地 址: 山东.临沂北城新区上海路与蒙河路交汇处府佑大厦7楼
网 址:www.linyilvshi.com.cn
行业新闻

   首页 > 行业新闻  
村干部挪用补偿款并收受好处构成犯罪  2016-01-18
轿车开进水沟 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涉嫌骗保担刑责  2016-01-18
对过失犯罪刑事责任的判定  2016-01-18
手机购票短信不能视为有效客票  2016-01-18
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夫妻还贷 离婚时房屋该如何进行分割  2016-01-18
网店误标价格被判“自认倒霉”  2016-01-18
不交物业费,这些理由成立吗?  2016-01-18
在ATM机中存假币取真币构成何罪  2016-01-18
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 2016-01-08
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制度  2016-01-08
苏联和东欧国家的律师制度  2016-01-08
西方国家的律师制度  2016-01-08
律师制度源起  2016-01-08
律师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内容和范围  2016-01-08
借贷型诈骗案发前已付利息能否认定为犯罪数额  2016-01-18
雇员失误致工友身亡 雇主赔后向雇员追偿  2016-01-18
继父状告继子女不孝 法院判决履行赡养义务  2016-01-18
扣缴义务人与纳税人出罪标准不同  2016-01-18
“临牌过期”情形下保险责任的析定  2016-01-18
共 59 条记录 第 3 页/共 3 页 123
网站首页 | 事务所简介| 律师简介| 新闻中心| 行业新闻| 在线交流| 联系我们| 案例介绍
版权所有:山东铭星律师事务所  地址:山东.临沂北城新区上海路与蒙河路交汇处府佑大厦7楼  技术支持:潍坊点睛
联系人:张守迎律师 手机: 13953932553  备案号:鲁ICP备18025327号-1